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1月7日,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审核批复意见》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漆河镇仙人山、仙鹤路居委会,白洋河与莫溪河交汇处西北角。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桃源县漆河新建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占地面积16253m2,合约24.38亩,主要修建办公楼、预处理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连续流沙池、消毒池等。
分两期建设,近期为0.5万m3/d,远期为1万m3/d,目前已建成0.5万m3/d,并试投入运行,实际总投资5914.6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部门为桃源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审批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审批文号为桃环评[2017]71号文件。于2022年4月20日办理完成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30725MA4PN9N97L001U。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工程5000m3/d,本次验收主要对已建成的近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废水按照“预处理+PASG+连续流砂过滤器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进行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至白洋河。
(2)、废气
在粗细格栅、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处采取加盖或密闭集气罩等措施对恶臭气进行收集,并对收集后的恶臭气采用离子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恶臭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风机房设置隔声门窗,平时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在风机进排气口设消声器,并采取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污泥固废有签订固废协议的资质机构运走或焚烧;格栅渣及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进水水质满足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排放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附近噪声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按照环评与批复要求进行了合理处置,在线监测废液设置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表水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三同时”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的基础上,该项目污染物总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标准。项目以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境管理制度明确。
因此,本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后续建议
建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厂的运营管理,完善日常监测制度,对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其长期在正常安全状态下运行,杜绝发生污染事故,并严格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具体见签到表。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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